宁煤安发〔2018〕85号
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升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规定,2018年3月1日到7月1日,我局对辖区746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698人,不合格48人(名单附后)。
按照92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对经考试和补考不合格的48人,我局向其所在企业印发了调整其工作岗位建议函,并明确自调整岗位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考核。
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学习和贯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好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相关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自主培训的煤矿企业和受委托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培训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师资配备,精心组织教学,加强学员管理,培训内容符合要求,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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