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关于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矿山企业:
为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领会其精神实质,推动宁夏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现就学习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强化抓好学习宣传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出台实施,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内化、深化、转化,贯穿了“两个至上”的价值导向、“红线意识”的政治要求、“两件大事”的辩证关系和“两个根本”的实现路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认真总结近年来成熟经验和好的做法,强化了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迫切需要,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任务和措施举措,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对推动矿山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实质
各矿山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把学习宣传及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实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一)开展《意见》精神集中宣讲。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将组织宣讲人分片到各矿山企业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全面解读《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政策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学习宣传《意见》纳入各层级学习内容,做到全员全面深入学习。各矿山企业要将《意见》纳入安全例会、矿长安全办公会、日常调度会、班前班后会等重点学习内容;学习要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实质和政策要求,将《意见》学习宣传“进机关、进矿山、进班组”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切实把《意见》精神转化为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矿山安全生产能力的工作思路和具体办法。
(三)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和综合治理。各矿山企业要将《意见》纳入安全培训和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要列为必教必授课程,着力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安全监测监控专项排查及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山脚树煤矿“9·24”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等重点工作与《意见》宣贯有机结合,要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动态管理、超前治理,及时预警、迅速处置,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各矿山企业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采取设立专栏、视频播报、知识竞赛问答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意见》的精神实质,推动学习宣传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工作,明确责任人,积极谋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意见》学习宣传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矿山企业要积极制定学习宣传方案,细化学习宣传任务,明确学习宣传责任,强化具体措施,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确保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学习到位。
三是加强检查考核。矿山安全监察执法人员要将学习宣传情况列入监察执法检查内容,检查各企业、一线员工的学习效果;坚持“逢查必考”制度,要将《意见》列为必考内容,防止讲、学“两张皮”,切实推动矿山企业从业人员深刻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意见》的具体要求;对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宣传的矿山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