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4日19时10分左右,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麦垛山煤矿胶带输送机司机刘彦龙在主斜井驱动机房地面集控室工作时晕倒在地,矿方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到宁东医院进行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宁东医院提供的死者病情记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分析死亡原因疑为心源性猝死,灵武市公安局马家滩派出所提供的尸体检验鉴定通知单分析死亡原因疑为猝死、情况说明分析死亡原因系心源性猝死。经我分局调查后综合研究分析死亡原因为猝死,排除生产安全事故,不属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范畴。我分局拟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有关规定对本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对事故定性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951-6961884。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中心区长城路。
附件: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麦垛山煤矿“3·14”人员死亡事件的调查报告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