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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宁煤安发〔2017〕143号

五市及宁东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全区煤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煤矿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开展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岁末年初一些煤矿企业往往赶产量、追指标、抢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同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一些煤矿企业容易出现松懈思想,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内容

  此次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范围为纳入2018年监察计划的67处煤矿。

  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煤矿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煤矿企业要对自查自改、安全“体检”、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发现的隐患问题逐项登记造册,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改。

  2、停工停产矿井是否落实专人盯守或巡查责任,复工复产煤矿是否严格执行验收内容、标准及履行签字程序,是否存在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擅自生产建设行为。

  3、各煤矿采掘接续是否正常,是否存在 “剃头下山”开采,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上级部门、企业2018年是否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或指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是否存在违规分包、转包。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瓦斯监测数据是否真实,瓦斯超限是否落实停电、撤人、分析查明原因和责任追究;煤矿是否存在致灾因素不清或重大灾害不治理盲目组织生产行为,水害防治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等措施等。

  5、煤矿企业是否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情况。

  6、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暗察暗访所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  蕾

  副组长:马  毅  黄民康  刘语卓  弯效杰  沈超英

  成  员:孟祥斌  刘孟伟  于明科  吴其华  李东文   

  黄福林  罗  嘉  郭玉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刘孟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951-5971205。

  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2017〕28号)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关键领导岗位的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保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生产安全系统完善可靠、重大灾害有效防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三)落实监管监察责任。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安全“体检”、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挂牌督办要求,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和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短时间不能彻底消除的重大隐患,要报请地方人民政府继续挂牌督办,明确督办责任主体、整改时限,督促煤矿企业按时整改到位;对各类停产停工煤矿,要明确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属地专人盯守或巡查责任,督促煤矿制定并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严防此类煤矿未经批准擅自违法组织生产建设。

  对监察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以及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通报,并提出监察建议。

  (四)敢于严格执法。各检查组要切实做到“真检实查”,“真督严促”。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严格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尤其要对煤矿“三超”、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

  (四)加强廉洁自律。各检查组要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带队负责人对检查组成员负有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要认真执行廉政监督卡制度,自觉接受检查对象的监督。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联系人员,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工作开展情况、有关典型案例等报送至监察一处检查工作联系人员,联系人及电话:库亚豪,0951-5971609、17795103151,电子邮箱:yahao1984@163.com。

  附件: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分组安排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分组安排

  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指导情况,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长:肖  蕾

  成员:孟祥斌、董银生、王永生、监察分局4人

  联络人:王永生  联系电话:18995122957

  负责检查宁东管委会辖区煤矿(共8处):神华宁煤集团灵新煤矿、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一号井、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二号井、神华宁煤集团清水营煤矿、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神华宁煤集团石槽村煤矿、羊四煤业公司煤矿、宁夏京盛煤业有限公司煤矿。

  第二组

  组长:马  毅

  成员:刘孟伟、李生忠、库亚豪、监察分局4人

  联络人:库亚豪  联系电话:17795103151

  负责检查银川市辖区煤矿(共15处):神华宁煤集团石沟驿煤业分公司、神华宁煤集团枣泉煤矿、神华宁煤集团任家庄煤矿、神华宁煤集团红柳煤矿、神华宁煤集团麦垛山煤矿、神华宁煤集团红石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宁煤集团双马煤矿、中铝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中石化长城能源公司银星二号井、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公司红一煤矿、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公司红二煤矿、宝丰能源马莲台煤矿、宝丰能源丁家梁煤矿、宝丰能源红四煤矿、吴忠市高闸煤矿有股公司。

  第三组

  组长:黄民康

  成员:于明科、潘玉龙、孟永华、监察分局4人。

  联络人:孟永华  联系电话:17795103233

  负责检查吴忠市辖区煤矿(共16处):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金凤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金家渠煤矿、神华国网能源李家坝煤矿、中石化长城能源公司宋新庄煤矿、宁夏阳光能源投资公司永安煤矿、宁夏阳光能源投资公司韦一煤矿、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一号井、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宁夏庆华公司韦二煤矿、宁夏庆华公司贺陡沟煤矿、宁夏太阳山新发煤矿有限公司、太阳山暖泉煤业公司、宁夏万和利煤炭有限公司小泉煤矿、宁夏福翔煤业有限公司、宁夏万和利煤炭有限公司罗花崖煤矿、吴忠市湾岔沟煤矿。

  第四组

  组长:刘语卓

  成员:吴其华、姚 锐、韩 涛、监察分局4人。

  联络人:韩 涛   联系电话:18995057707

  负责检查固原市辖区煤矿(共4处):中铝宁夏王洼煤业公司王洼煤矿、中铝宁夏王洼煤业公司王洼二矿、中铝宁夏王洼煤业公司银洞沟煤矿、宁夏博江炭山煤业公司。

  第五组

  组长:弯效杰

  成员:李东文、周建昀、王万彬、监察分局4人。

  联络人:周建昀   联系电话:17795103169

  负责检查石嘴山市辖区煤矿(共14处):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石嘴山金能煤业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红梁井、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大峰露天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羊齿露天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卡布梁露天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汝箕沟露天煤矿、石嘴山市国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义关煤矿、石嘴山市国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泉沟煤矿、石嘴山市炭梁坡煤矿、宁夏探宝煤炭有限公司炭梁坡煤矿、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宁夏祥顺通煤炭有限公司煤矿、宁夏洪林兴达煤炭公司煤矿。

  第六组

  组长:沈超英

  成员:黄福林、何 华、李元正、监察分局4人。

  联络人:李元正  联系电话:17795103190

  负责检查中卫市辖区煤矿(共10处):宁夏万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梁水园子煤矿、中宁县石空镇煤矿二号井、宁夏宁隆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宁夏元赫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宁夏中卫天银矿业公司一号井、宁夏中卫天银矿业公司三号井、宁夏鑫力源煤业公司五号井、宁夏平塘湖煤业有限公司天似城矿井、宁夏中卫常乐煤矿、宁夏矿业开发公司中宁红土井煤矿。

  各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可聘请专家充实检查力量(每组可聘请1-4名专家)。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监察一处
来源: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