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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宁煤安发〔2016〕120号

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吸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 蕾

  副组长:马毅 黄民康 刘语卓

  成 员:刘孟伟 于明科 李东文 孟祥斌 黄福林 吴其华 罗 嘉 郭玉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一处,刘孟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2016年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6〕115号)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全区煤矿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煤矿企业自查同时进行,至2017年1月25日结束。

  四、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停产(停建)矿井。

  五、检查内容

  各检查组必须针对不同的检查对象,确定检查内容,突出重点,确保取得实效。

  1、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煤矿企业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情况。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6〕115号)要求内容。

  3、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六、检查方式

  各检查组全面检查,主要通过查看资料和台账记录、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

  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长:肖 蕾

  成员:孟祥斌 黄福林 丁 保 于晓冬 刘建忠 何 华 周 慧 监察分局4人

  负责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灵新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羊场湾煤矿一号井、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羊场湾煤矿二号井、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石沟驿煤业分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枣泉煤矿、宁夏宁鲁煤电公司任家庄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红石湾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金凤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梅花井煤矿、中石化长城能源公司宋新庄煤矿、中石化长城能源公司银星二号井的安全检查,共11处。

  联络人:何华 17795103193

  第二组

  组长:马 毅

  成员:刘孟伟 陈占荣 杜修文 李生忠 王万彬 赵银平 库亚豪 监察分局4人

  负责中铝宁夏王洼煤业公司王洼煤矿、中铝宁夏王洼煤业公司王洼二矿、中铝宁夏王洼煤业公司银洞沟煤矿、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一号井、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宁夏庆华公司韦二煤矿、宁夏庆华公司贺陡沟煤矿、宁夏太阳山新发煤矿有限公司、吴忠市高闸煤矿、太阳山暖泉煤业公司、宁夏万和利煤炭有限公司小泉煤矿、中卫市华钰公司煤矿二号井、中卫市华钰公司煤矿一号井、中宁县石空镇煤矿二号井、宁夏宁隆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宁夏元赫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宁夏福翔煤业有限公司、宁夏万和利煤炭有限公司罗花崖煤矿、吴忠市湾岔沟煤矿、宁夏博江炭山煤业公司、宁夏中卫天银矿业公司一号井、宁夏中卫天银矿业公司三号井的安全检查,共22处。

  联络人:库亚豪 17795103151

  第三组

  组长:黄民康

  成员:于明科 陈熙平 孟永华 李怀赫 姚 锐 史明智 监察分局4人

  负责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红柳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石槽村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双马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金家渠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麦垛山煤矿、中铝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马莲台煤矿、宁夏羊四煤业有限公司、宁夏京盛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的安全检查,共9处。

  联络人:孟永华 17795103233

  第四组

  组长:刘语卓

  成员:吴其华 潘玉龙 董银生 马瑞孚 李华斌  王永生 孟 可 监察分局4人

  负责石嘴山市国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义关煤矿、石嘴山市国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泉沟煤矿、石嘴山市炭梁坡煤矿、宁夏探宝煤炭有限公司炭梁坡煤矿、宁夏洪林兴达煤炭公司煤矿、宁夏祥顺通煤炭有限公司煤矿、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汝箕沟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大峰露天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羊齿露天煤矿、中电投红一矿、中电投红二矿、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红四煤矿的安全检查,共14处。

  联络人:潘玉龙 17795103239

  七、相关要求

  1、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

  2、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3、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

  4、加强对已关闭矿井、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监控。

  5、要针对突出问题,抓住不放,严查有关地区和企业是否做到“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6、进一步督促抓好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结果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7、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对检查出的问题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的,要立即追究、集中曝光,形成强大威慑力;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监察一处
来源: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