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 上 举 报 需 知
一、受理举报的范围
1.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的行为。
2.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意见。
二、监督举报有关要求
1.根据《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不属于本局纪检组受理的举报,请向其他单位或部门反映。
3.提倡实名举报(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监督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路银川国贸中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党组纪检组(邮编:750001)
来访请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路银川国贸中心B座13楼,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纪检室(B1307)
举报电话:(0951)5971289
举报邮箱:jjjcs@nx.chinamine-safety.gov.cn
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党组纪检组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