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9-04-04 00:00

宁煤安发〔2019〕37号

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 

  2019年3月21日,江苏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事故抢险救援和后续相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月27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相继召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专题视频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10次常委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也对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并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是做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各煤矿企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责任自觉,以对广大矿工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不触碰红线,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切实加强煤矿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夯实打牢,坚持“不安全不生产、要生产必安全”。要从安全生产条件、采掘布局、生产计划、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作业规程、灾害防治、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对标对表,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确保煤矿生产过程始终保持安全状态、处于安全环境。要把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工作的目标,多措并举把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二、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始终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矿管矿。煤矿矿长(经理、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有效落实到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头;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二)加大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力度。煤矿企业要加强通风管理,科学确定通风方式,优化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四项”措施。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按期完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必须采取措施及时恢复,严禁修改、删除、屏蔽系统数据,确保系统真正发挥作用。要扎实执行《煤矿防治水细则》,查明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水源情况、水害威胁范围;矿井要按规定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的水害防治措施。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落实综合防灭火的措施。要严格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加强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遇到顶板破碎、过断层、老空区、高应力区以及“三软”区域时必须采取措施加强支护,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强运输管理,深刻吸取重庆逢春煤矿“12·15”斜井跑车事故教训,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严把设备采购和验收环节管理入口关,加强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严把检测检验关,严把地面井口房和井下动火作业管理,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有效防范断绳、坠罐、跑车、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强化推进煤矿基础建设。各煤矿企业要推进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实现岗位达标和动态达标,大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要在风险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推动风险辨识向区队、班组延伸,特别是要加强采场、工艺、设备、设施等变化过程中的风险管控。要落实“一优三减”措施,优化简化生产系统,大力推广“一井一面”、“一井两面”生产模式,提高矿井安全生产基础。

  三、统筹做好当前煤矿安全重点工作

  (一)扎实做好煤矿安全“体检”自检自改,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委办的工作部署,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照安全“体检”八个方面的内容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9〕14号)的要求,对前一阶段开展的自检自改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再次组织开展一次自检自改工作,形成“两清单、一报告”,抓好安全隐患整改销号,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重大风险。未列入“体检”对象的煤矿,也要组织开展隐患自检自改。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定,防止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及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等规定,严禁违规操作、违规超能力生产,严禁超头超面作业,合理确定开采强度,防范采掘接续紧张。优化劳动组织,严控井下作业人数。各煤矿企业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必须明确清晰。同时,按照宁夏煤矿安监局工作部署,认真开展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提升运输、安全培训等5个专项工作。

  (三)严格执行标准不放松,把好复工复产验收关。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严格执行验收标准、程序和签字验收手续;要盯紧看牢停工停产煤矿,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巡检,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对责令停产整顿煤矿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煤矿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整改结束后,严格验收程序标准,组织开展复产复工验收,把好验收关。

  宁夏煤矿安监局和地方政府将继续采用突击检查、夜查、随机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用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隐患,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依法处置处理,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