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从严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与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5-07 17:55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按照局机关党委有关工作安排,10月19日,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了“从严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与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

  在组织生活会上,首先由支部书记孟祥斌同志带领全体共产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章节,孟祥斌同志通报了支部履行共产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的报告。然后,全体共产党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紧紧围绕主题进行了深刻的党性分析和研讨交流,通过互查互评,深挖思想根源,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随后,支部全体共产党员签订了共产党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承诺书。

  会议最后,孟祥斌同志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牢记共产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二是坚决划清宗教信仰与党性认识的界限,共产党员要坚决执行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三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楷模,是贯彻党的宗旨的要求,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四是要常抓长严,把严格执行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问题作为党支部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确保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通过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纷纷表示:要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时刻牢记共产党员身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政治敏锐性,自觉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