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的通知》(宁煤安发﹝2017﹞105号)要求,现已完成申报的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工作。其中:有12处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1处煤矿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 系 人:孟永华;
联系电话:0951—5971295、5046169(带传真)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82号;
邮 编:750001
附件:拟命名的2017年第一批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doc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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