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预防职务犯罪,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欢迎对我局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同时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邮箱进行反映。
一、受理举报的范围
1.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的行为。
2.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党组纪检组所有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行为。
3.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意见。
二、监督举报有关要求
1.根据《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根据分类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不属于本局纪检监察受理的举报,请向其他单位或部门反映。
3.提倡实名举报(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监督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路82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纪检组(邮 编:750001)
来访请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路82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纪检组监察室204室
举报电话:(0951)5971289
举报邮箱:jjjcs@nx.chinamine-safety.gov.cn
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党组纪检组
2024年10月16日